依据《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印发的市疫情防控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黄防肺炎指办发【2022】26号)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需求,为推进红安县疫情防控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下发的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库办【2020】23号)文,现对红安县疫情防控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方案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于报价。
一、项目名称:红安县疫情防控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编号: HGFY(2022)HW0513
三、采 购 人:红安县公安局
四、采购方式:询价(合理最低价中标)
五、采购范围:红安县疫情防控视频指挥调度系统。
六、采购内容:红安县疫情防控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具体采购明细详见采购需求。
七、服务期:签定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八、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6052351.00元,包含装卸、运输、税金、安装、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九、付款方式:签定采购合同时自行约定。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2、(2020年或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1年或2022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依法免税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或2022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等社保相关缴纳凭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类似业绩(2020-2022年,至少提供一个)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或承诺。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声明;
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一、其他要求(服务要求)
1、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质保期限: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所供设备、系统提供最少3年的免费质保。质保期内,任何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缺陷或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免费修理,无法修复的应当免费更换。质保期自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3、供货:供货时必须提供原厂技术参数及产品配置清单。所有设备及软件按照厂家规定的产品包装为准。
4、安装:中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安装方案,在征得采购单位认可后严格按安装方案实施。
5、验收:依照甲方提出的材质说明、整体质量要求和乙方企业提供的验收标准。
6、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出现故障4小时到场,承诺提供7×24小时免备件费、免人工费、免服务费等服务,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备用设备更换。如因中标人售后服务不及时而造成损失,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售后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承诺):
项目中所有设备终生维护,软件免费升级,硬件保修期和软件验收通过之日起。硬件保修期内的维护服务和备件更换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项目免费培训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8、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
十二、报价人响应文件在需要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地方盖章签字,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红安县公安703会议室。报价文件需密封提交,否则按照废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和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红安县公安局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发展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八一路23号海正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邱工 15098006863
2022年05月13日